集团概况
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正县级…
公司新闻
掌握公司最新动态
行业动态
掌握各行业的最新动态
司务公开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小额贷款
商业保理
过桥典当
财信招标
财金租赁
国有文化
产业发展
财金物流
大学生科创园
大数据
财金国润
土地增减挂钩
财金医疗
组织思想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
党建要闻
党风廉政
工作动态
群团建设
企业文化
集中体现一个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
基层园地
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一支部
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二支部
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三支部
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四支部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支部
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支部
国有文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部
财金租赁有限公司支部
财金通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支部
财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部
财金大数据有限公司支部
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支部
财金物流有限公司支部
财金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支部
“两学一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专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互动平台
建言献策
查询结果
工会主席信箱
人才理念
以人为本
广纳英才
面向海内外,诚聘金融专业人才
员工培训
员工成长规划
员工风采
Q:代理机构需要向采购人代表支付评标费吗?
A:不需要。只需要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评标费,不需要也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标费。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