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谷新生
去年下半年特别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融资租赁、典当、保理业要移交银监会(银保监会)监管的传闻不绝于耳,特别是典当业界对此喜忧参半,喜的是作为原金融体系监管的老金融行业回归本源,希望大于现实;忧的是重新监管后会否从严管理、处处受限。目前典当业已成为金融业的有效补充。根据全国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532家,分支机构950家,注册资本1731.3亿元,从业人员4.5万人。企业资产总额1641.2亿元。
去年的金融工作会议,主要的内容之一是一切金融机构及行为都会被纳入监管体系中。此前多年处于监管空白、监管真空、监管套利的民间金融和不大规范的类金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的信贷体系将在守住风险的前提下,信贷市场的层次将更加丰富、更加完善。最近商务部发文明确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自此,典当行的监管在从2000年6月由人民银行划归国家经贸委、又划给商务部18年后正式回归金融体系管理。那么划归银保监会监管会对典当行带来哪些影响和变化呢?笔者不揣冒昧对此作一些分析和思考,祈望能给业界和监管部门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一、新中国典当业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典当业发展历经消亡空白期、无序复兴期、清理规范期、有序发展期等阶段,各阶段的监管也因阶段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特点。
1、典当业的消亡至短暂的典当空白阶段,监管呈现了新政权的特色。
新中国成立之初,典当业并没有马上消亡。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逐步兴起,典当行逐步衰落。1954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一次反高利贷座谈会,指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借贷方面的斗争日益尖锐化,明确了在农村应以信用社的利率作为借贷利率的合法标准,从而对坐落在一般村镇的典当行构成了一种新的限制,典当业开始步入消亡。
直到1956年初,中国私人典当业完全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在一些城市中,典当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分支行领导下的专门办理小额质押贷款的独立经营机构——小额质押贷款处。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小额质押贷款处”终被完全撤销。从1966年“文革”开始到1987年改革开放,这一时期是典当历史上的空白期,典当行开始在中国大陆彻底绝迹。
2、典当业的无序复兴到清理规范阶段,呈现了无序发展、恶性竞争的局面。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背景下,1987年12月,我国大陆第一家典当行——四川成都华茂典当商行正式复出成立,标志着我国消亡了三十余年的典当业终于复苏,并迅速带动全国典当行业恢复发展。
1988年2月,温州市金城典当行开业,这是浙江省第一家典当行正式成立。1988年5月,沈阳市商业典当行挂牌亮相,成为东北地区最早成立的典当行之一,其服务宗旨是:“发展经济,服务群众,诚实守信,方便快捷。”1988年7月,山西省运城地区稷山县典当商行露面。这是一家由几个农民合伙成立的典当行。1988年8月,广东省广州长寿典当行成立,这是广州市改革开放后设立较早的典当行,该典当行以发展经济为目标,日常服务对象重点是公民个人,经营范围以黄金饰品、高档手表、家用电器为主。在国际化大都市上海,1988年10月,上海恒源典当的诞生,标志着典当业在中国最大城市的复出。它无疑对国内其他大中城市产生了更加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为促进新中国典当业的强劲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