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集团机关三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省纪委关于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会议认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衔接党纪国法,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利于实现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有利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意味着集团所有干部职工均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内,体现了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群体的重视,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不忘初心、不负使命,廉洁用权、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用权力、开展工作的能力,依法依规依纪谋划工作、判断是非、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今年是“重点工作攻坚年”,也是集团新三年战略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受疫情影响,集团发展增速放缓,越是在困难的情况下,越需要集团干部职工主动担当作为,狠抓任务落实。对敢于决策、大胆履职、攻坚克难、主动揽责的干部,及时容错免责、撑腰鼓劲,旗帜鲜明地保护干部、关爱干部。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带头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勇气、锐气和正气,当好坚强后盾;要坚持容纠并举、宽严相济,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政策界限和情形条件,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机关三支部还就近期党建、业务学习内容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