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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扎实推进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保障,建立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为主体,涵盖《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等内容的“1+N”制度体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取消基金设立、新动能直投基金项目投资及退出的政府审批程序。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市基金公司负责引导基金市场化运营管理,充分发挥自主决策权,提高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截至目前,共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8支,总规模28.3亿元,市级引导基金出资6.5亿元。二是创新运作模式,加快基金落地投资。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采取“基金+项目”模式,由市、县级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基金,支持“双招双引”和“十优”产业项目建设。项目基金模式变“先设基金,后找项目”为“先找项目,后设基金”,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投资周期至少缩短6个月。三是做好绩效评价,提高基金运作效能。联合财政、发改、工信、科技、金融监管等部门组成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今年首次完成引导基金绩效考核。修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特别增加了基金政策效应一级指标,包括政策引导和资金放大两个二级指标,重点关注基金投资“十优”产业领域比重和投资重大项目比重,侧重对引导基金的导向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