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对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8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过会议案情况
2026年1月14日,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省新动能扶持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2026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的议案》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山东省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联系人及电话:崔学军0539-5252028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